
岳塘新闻网9月16日讯(通讯员:刘泽佳)一女子本来在公司有一份算安定的工作,然而她却动了歪心思,贪小便宜打起了自己公司厂区的主意,伙同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盗窃公司堆放厂区的电缆线,最终一家三口难逃法网。近日,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,被告人易某、谭某、易某雄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至5个月不等,缓刑4个月至7个月不等,均被处人民币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。
2021年3月27日晚21时许,被告人易某伙同被告人谭某、易某雄驾驶一辆面包车窜至湘潭市岳塘区某科技公司(以下简称科技公司)的围墙外,易某翻围墙进入公司厂区堆放电缆线处盗窃电缆线,并将盗窃得来的电缆线剪断后从围墙上方扔出,易某雄在围墙外面搬运电缆线,谭某负责望风,三人盗窃电缆线约52米后离开。其后易某将所盗电缆线进行销赃,得赃款2416元。
经鉴定,被盗电缆线总价值3848元。
三名被告人共同赔偿了被害单位某科技公司损失4000元,取得了某科技公司的谅解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易某、谭某、易某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盗窃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易某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;谭某、易某雄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。易某、谭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事实;易某雄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所犯罪事实,系自首。三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,且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其谅解,综上,法院决定对三人从轻处罚。易某、谭某、易某雄犯罪情节较轻,确有悔罪表现,没有再犯罪危险,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,可以对其宣告缓刑。根据三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相关条款之规定,对其作出上述判决。
法官说法:俗话说: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靠盗窃而得来的钱财终究是不义之财,违法者终究会要受到法律制裁,得不偿失。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获取财富只有通过自己勤奋以及合法渠道,靠双手致富,才是正确的方式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违法犯罪念头不可有!市民们切勿以身试法,一旦触碰法律底线,定会受到法律制裁!
责编:郭璇
来源:岳塘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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